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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商务签证

特别说明:

出签工作日:5-10个工作日

签证停留期:以领事馆批准为准

签证有效期:以领事馆批准为准

是否需要面试:需要录入指纹

立即预订
代理费用:1250元/人
在职人员

个人信息材料

1、护照:因私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旧护照:如果您之前拥有一本或多本护照,则需提供。

2、照片:最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色近照2张,尺寸为35 x 40毫米,正面免冠。

3、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表:一份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工作状况材料

1、在职证明:使用工作单位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详见模板)

2、营业执照: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财务状况材料

1、个人银行流水单:由银行出具,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

备注:A: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

         B:余额需覆盖此次旅行费用;(不要临时大额存入)

         C:可提供多张银行卡的流水单;

         D:银行流水单的最后一笔交易日期与录指纹日期必须在15日以内;

对公银行流水单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旅行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公司承担时必须提供)

最后一笔交易日期与录指纹日期必须在30日以内;

邀请方材料

1、邀请函:邀请方提供的邀请信原件:

使用有公司抬头的公文纸,需加盖公章并签字,并明确如下信息:

A:公司的地址、联系方式;

B: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C:出行目的及访问期限

D:详细的计划

E:由谁支付出行费用:个人或单位

F:担保者确保申请人返回中国的财务担保;

G:商会的注册证明(如果适用);

备注:邀请函应以原件形式递交,若因时间等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可以递交清晰的扫描件,须附上发送此封邀请函的邮件打印件;材料进入使馆后,签证官有要求补充邀请函原件的可能;

其他材料

医疗保险: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
在校学生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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