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个人信息材料
1、护照:因私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旧护照:如果您之前拥有一本或多本护照,则需提供。
2、照片:最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色近照2张,尺寸为3.5 厘米 x 4.5厘米,正面免冠。
3、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
5、申请表:一份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工作状况材料
1、在职证明:使用工作单位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详见模板)
2、营业执照: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财务状况材料
1、银行流水单:必须由银行出具,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
备注:A: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
B:余额需覆盖此次旅行费用;(不要临时大额存入)
C:可提供多张银行卡的流水单;
2、对公银行流水单: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旅行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公司承担时必须提供)
旅行材料
1、医疗保险: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
2、机票订单: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预订单。
3、住宿证明:酒店订单或其他住宿证明。
邀请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1、邀请函原件:邀请函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由签发人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1) 邀请公司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2) 函件签署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 访问的目的和访问时间;
4) 详细日程;
5) 旅行和生活费用支付方式和支付单位;
6) 波兰邀请公司的 KRS (Krajowy Rejestr Sądowy)或
CEIDG (Centralna Ewidencja i Informacji o Działalności Gospodarczej)文件的打印版
2、身份证:邀请函签发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 波兰公司应将以上文件(PDF 版本)发送至 VFS 北京的官方电子邮箱。
infopek.plcn@vfshelp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