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个人信息材料
1、护照:因私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旧护照:如果您之前拥有一本或多本护照,则需提供。
2、照片:最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色近照2张,尺寸为35 x 40毫米,正面免冠。
3、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请表:一份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亲笔签名。
工作状况材料
1、在职证明:使用工作单位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详见模板)
2、营业执照: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财务状况材料
1、个人银行流水单:由银行出具,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信用卡除外)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
备注:A: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
B:余额需覆盖此次旅行费用;(除住宿和交通之外,每天不少于40欧元,如提供邀请号码,则每天 20 欧即可,不要临时大额存入);
C:可提供多张银行卡的流水单;
D:银行流水单的最后一笔交易日期与录指纹日期必须在15日以内;
2、对公银行流水单: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旅行费用由申请人所在公司承担时必须提供)最后一笔交易日期与录指纹日期必须在30日以内;
邀请方材料
1、邀请函:活动或培训主办方的立陶宛语邀请函原件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A:任职公司的详细地址和联系人;
B: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C: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
D:详细日程;
E: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F: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 或者立陶宛移民局审
批号码。
G:如果适用,提供商会注册证明。
其他材料
医疗保险: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